近日,為提高生態環境監測質量,保證監測數據的代表性、可比性、完整性、精密性和準確性,河南省生態環境廳印發了《2019年河南省環境監測質量保證計劃》。
質量是環境監測的生命線,通過《河南省環境監測質量保證計劃》(以下簡稱:《計劃》)的發布,有利于提高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水平,規范各級環境監測部門質量體系運行。為此,《計劃》中對多個環境空氣、地表水和地下水、固體污染物等領域進行了具體的說明。
在環境空氣監測領域,《計劃》提到,國控空氣自動監測站要做好站房用地、站房建設或租賃、安全保障、電力供應、網絡通訊和出入站房等日常運行所必需的基礎條件保障工作;省控空氣自動監測站要按照《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 和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安裝和驗收技術規定》(HJ655-2013)、《環境空氣氣態污染物(SO2、NO2、O3、CO)連續自動監測系統安裝和驗收技術規定》(HJ193-2013)等國家和省相關技術要求;鄉(鎮)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除已上收為省直管站的縣級空氣站)的運行管理、數據質量由所在地環保局負責;
地表水和地下水監測要按照《水質采樣技術指導》(HJ 494-2009)、《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T91-2002)、《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 164-2004)的技術要求進行監測。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網監測任務(含按采取采測分離模式監測的事權上收斷面)按照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網監測任務作業指導書(試行)〉的通知》(環辦監測函〔2017〕249號)的技術要求進行監測;
固體物監測要按照《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 166-2004)、《工業固體廢物采樣制樣技術規范》(HJ/T 20-1998)的要求進行采集和保存樣品,做好現場質量監督檢查。采集10%的平行樣品,或加采10%的樣品分析,用于控制每批樣品分析的精密度;每批樣品分析要進行基體加標回收率測定,同時分析有證
標準物質,以控制每批樣品測定的準確性;
噪聲監測要按照各類噪聲測量方法的技術規定進行監測,監測前應用聲校準器對監測儀器進行校準,監測后對監測儀器進行核查,做好現場監測的質量監督檢查,保證在規定的環境條件下進行噪聲測量;
重點污染源監督監測要按照《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HJ/T 397-2007)、《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T 91-2002)、《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監測技術規范》(HJ/T 92-2002)的技術要求進行監測,按照《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控制和質量保證技術規范》(HJ/T 373-2007)的要求實施質量控制。
在監測前,工作人員要校準監測儀器(現場檢漏、流量校準和使用標準物質校準),監督企業生產工況,做好現場質量監督檢查。采集10%的密碼平行樣分析,或加采10%的樣品分析,用于控制每批樣品分析的精密性;對主要污染物進行基體加標回收率測定或分析有證標準物質,以控制每批樣品測定的準確性。對于監測超標的排污單位,適當增加監測頻次。原則上每年至少監測一次,如有特殊原因可增加監測頻次。對于監測超標的排污單位,要適當增加監測頻次。
為了保證質量控制,《計劃》中提到各地要強化全程序質量控制,對例行監測(常規監測)、驗收監測、污染源監督監測、噪聲監測、地表水自動監測、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等監測任務實施全程序質量控制,以保證監測工作的質量,并填寫全程序質量控制記錄。
為了保障儀器的準確性,各地監測站要對不同監測類型(現場監測、重量法、容量法、電化學法、光度法、大型儀器法)、不同監測因子(有機類、金屬類、無機類、物理、生物項目等),不同介質(水、氣、固體物等),每類選取2-3 個項目,完成儀器比對、人員比對、方法比對和留樣復測等實驗室內比對分析,并編寫比對分析報告。
(資料來源:河南省環境保護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