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常見的大氣污染物,包括含氮有機化合物、含硫有機化合物、C1~C10 含氧有機物、C2~C12 非甲烷碳氫化合物以及鹵代烴等幾類 152 種化合物。VOCs可以參與大氣光化學反應,與大氣中的NOx等其它化學成分反應生成臭氧或者與一些自由基反應在細顆粒物范圍內的二次氣溶膠(PM2.5)。而臭氧和PM2.5污染是我國目前最主要的大氣質量問題。因此控制VOCs排放對于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打好“藍天保衛戰”有著重要意義。
2007年,生態環境部發布了《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油品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和《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三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針對油品在使用前的揮發問題進行規范。然而,目前大氣環境治理已經到了新階段。為了適應新的要求,生態環境部對這三項標準進行了修訂,并發布征求意見稿。
《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了儲油庫在儲存、收發油品過程中油氣排放控制要求、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儲油庫企業排放水污染物、惡臭污染物、環境噪聲適用相應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產生固體廢物的鑒別、處理和處置適用相應的國家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配套的動力鍋爐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或《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本標準首次發布于2007 年,本次為第一次修訂,調整適用范圍為原油、汽油(含乙醇汽油)、航空煤油、石腦油儲油庫,刪除了煉油廠;增加了儲油庫油氣在線監測要求。
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標準。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標準。
GB 37822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HJ 38 固定污染源廢氣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 732 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的采樣氣袋法
HJ 733 泄漏和敞開液面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檢測技術導則
HJ 819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范(試行)
HJ/T 397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
《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28號)
《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39號)
《固定污染源廢氣中非甲烷總烴排放連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環辦監測函〔2020〕90號)
《油品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了油品運輸過程中油氣排放控制要求、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對油品運輸過程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地方省級人民政府對本標準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對本標準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于本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
本標準首次發布于2007 年,本次為第一次修訂。調整適用范圍為原油、汽油(含乙醇汽油)、航空煤油、石腦油運輸過程;將《汽油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更名為《油品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增加油船控制要求;修改油罐汽車油氣回收系統密閉性限值;增加油罐汽車壓力在線監測要求。
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標準。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標準。
GB 18564.1 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第1部分:金屬常壓罐體技術要求
GB 36220 運油車輛和加油車輛安全技術條件
HJ 733 泄漏和敞開液面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檢測技術導則
HJ 819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
QC/T 1063―2017 道路運輸輕質燃油罐式車輛油氣回收組件
TB/T 2234 鐵道罐車通用技術條件
《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28號)
《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39號)
《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了加油站在卸油、儲存、加油過程中油氣排放控制要求、限值和檢測方法。加油站排放水污染物、惡臭污染物、環境噪聲適用相應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產生固體廢物的鑒別、處理和處置適用相應的國家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
本標準首次發布于2007 年,本次為第一次修訂,調整適用范圍為汽油(含乙醇汽油);增加了加油站對油氣回收系統檢查維護和大氣污染物排放相關指標監測的要求;增加了加油站油氣回收系統油氣泄漏濃度的限值要求;增加了加油站邊界油氣濃度限值要求以及做出了其它多項修改。
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標準。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標準。
GB 18352.6 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
GB 37822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
GB 50156 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HJ 212 污染源在線監控(監測)系統數據傳輸標準
HJ 733 泄漏和敞開液面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檢測技術導則
HJ 819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范(試行)
HJ/T 38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非甲烷總烴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T 397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
《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28號)
《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39號)
《固定污染源廢氣中非甲烷總烴排放連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環辦監測函〔2020〕90號)
最后,小編想說,大氣環境中的VOCs主要來源于燃料燃燒產生的廢氣、工業生產過程排放的廢氣以及交通運輸業的尾氣等。雖然大多數VOCs是在油品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但是作為一種揮發性物質,油品在儲存、運輸等過程中也會揮發出大量VOCs。這些VOCs不僅是大氣污染的一部分,也會造成嚴重的安全隱患。因此加強油品在儲存、運輸等過程中的VOCs監測同樣非常重要。